1)第 270 章 而且,隔壁不是每……_八零年代大院养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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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隔壁不是每一户都有产权的。

  有一些人当年占了屋子,但始终没有得到产权。

  但原房主可能就是那十年挨整,人不在了。没人回来收回房产。

  程澜也是这会儿才知道,原来占人房子的人只有居住权。甚至有人只占了10平方的。

  但这种,政府也不能把他直接撵出去让他无家可归。

  现行政策就是许他本人住到死为止,后代不能再继续住的。

  这种应该算是城市贫民了。

  现在还有很多比这更紧急的事,清理产权这样的事就暂时搁置了。

  昨晚街道办的人那边倒是对程澜说,她要是能把人挪出去,他们很乐见的。

  废话,这是替他们解决难题了。

  程澜顺势就问了产权的事。她要的话肯定是要有产权的。

  不然回头她都弄好了,这一块10平方没产权,那一块18平方又没产权怎么搞

  街道办的人说这一片并没有名人故居,不需要复原供人参观。

  产权有主的就在房主手里,无主的在政府手里。

  那些只占了一间、两间住着的人,他们买不起。

  如果他们买得起,政府早就转卖给他们了。

  所以如果程澜要买,也是没有问题的。

  程澜那天办过户时候又问了问韩江波。

  韩江波去翻查了相关资料,告诉程澜确实是这个情况。

  他道“你安心买下来好把人挪出去好了。就算真有名人故居又怎样雍正年间的怡亲王那不是名人啊现在怡亲王府也让住成了大杂院了。还有左宗棠故居,那也是你占一点、我占一点,挪都挪不出去。”

  程澜买小房子挪出去的人,当然也是得不到小房子的产权的。

  她还得是在同样的好地段买,人家才肯搬的。

  10平方的这种,确实是有些麻烦。要买这么小的房子安顿人还不容易呢。

  不过她可以买大一点,多安置几户这样的人。

  同样是按照政策让他们住到归天为止,子孙后代不能继续住。

  到时候法律条文怎么签署,她得找京律系的教授有偿咨询一下。

  不像昨晚的免责声明,在京大找个法律专业的学生就搞定了。

  就当她买了房子无偿租给那些人住吧。到时候都要在她的房子里终老呢

  走一位,她就收回相应的房间。

  这一批人都走完了,她就把房子卖掉。

  弱势群体,街道办都拿他们没办法。她也只能依葫芦画瓢。

  反正不是凶宅,老人正常离世应该不会太影响价格的。

  华国除了近一十年修的新房子,哪座房子里没有老人过世的

  程澜去给村里打了个电话。

  她在村里的小卖部不是还有一万四的股本没领完么。

  当时没想到这么快就买到了第三进的院子。这就要开始做开业的准备了。

  然后她还野心勃勃要搞个大观园,从高煜那里拿的一万六也都花出去了。

  现在她手头就只有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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