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寻乌调查、第五章寻乌的土地斗争_《毛泽东文集》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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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田少,农民要求分山迫切。此外,许多地方的农民仍然迫切要求分山,如附城南门外、北门外一带的农民,因为山权在各大姓公堂手里,小姓农民没山种,他们就迫切要求分山。

  (三)池塘分配问题

  所有权归苏维埃,使用权归农民,由池塘的邻近人家轮流管理,每年更换一家。全县都是这个办法。

  (四)房屋分配问题

  没有分,但准许屋少的或被反动派烧了屋的,搬进屋多的人家去住。双桥、南八两区被敌人烧屋很多,那些烧了屋的人都搬进附近地主富农家里去住,搬进中农贫农家里去住的也有。但有一个问题,就是屋主不欢喜新来的人在他家里生儿子。寻乌习惯,若别人在自己家里生了儿子,就认为他那一家的“精灵”会被那新来的人夺去,他家就要衰败了。从前双桥区的芳田乡有个进士叫曾行崧,他是在他的外祖家出生的,后来他中了进士,做了官,人们就说是夺了他外祖家的风水。这件事全县闻名。三二五暴动失败,留车暴动总指挥钟锡璆的老婆避难避到她的外祖家,她外祖恐怕她会生育,就赶快要她走。后头跑到龙川县的一个村子,在那里山上搭了个寮子才把儿子生下来。现在一般被工农占住的人家,虽然不敢公开反对别人在他家里生儿子,但心里是不满的。解决这个问题只有由现在这种“临时借住”改变到“据为己有”,就是把地主的房屋也完全照地主的田地一样加以分配。这亦是动摇封建基础争取贫农的一个策略。

  (五)分配土地的区域标准

  农民以两个理由反对用大的区域为单位分配土地,欢迎用小的区域为单位分配土地。一是怕把自己区域的土地分出去。为了这个,他们不但反对以区为单位分田,并且连乡为单位都不赞成。他们衷心愿意的还是以村为单位分田,使他们本村的田完全为本村所得。所以寻乌现在土地分配状况虽有百分之八十五是用乡为单位分的,但多数农民对于这一办法并不热烈拥护,而只是不积极反对就是。为什么他们不积极反对呢?则因一乡之中,村与村的土地数量虽有参差,并不怎样悬殊,照乡为单位分了,他们在经济上所受的损失为数甚为微小。至于那些村与村的土地数量相差很厉害的地方,或者是村的区域很大差不多等于别处一个乡的地方,他们就坚决反对以乡为单位,如城区的城郊乡(分为四村)、新寨乡(分为二村),南八区的珠村乡(分为六村)等处地方,均以村为单位分配。但这种地区不多,只占全县百分之十五。二是不赞成移民。不但是这区移到那区农民自己不赞成,就是这乡移到那乡也不赞成。“上屋搬下屋,都要一箩谷”,说的是搬家要受损失。还有迷信风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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