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五百八十八章憨直_这个江湖归我们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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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大嘴一笑:“比你还是要差一点,回去后晕头晕脑了二天才清醒,来,坐好。”

  他居然不由分说地跪下向司马龙飞叩了个头,吓得大胖子忙去扶:“这是干什么?快请起。”

  使团首领哈哈大笑起来,跟大家解释道:“在塞外给强过自己的对手行跪礼是风俗,不必拉,否则达伊会认为你看不起他。”

  侍卫长拍拍司马龙飞告诉他:“这的确是塞外的习惯,今天使团请客,你就当入乡随俗吧。”

  司马龙飞挠挠头不解地说:“叩头?这可不是个好的习惯。”

  使团首领拿着筷子比划了一下:“一方水土一方人,我们吃东西不是用刀就是用手,来中原前却学了很久如何使用筷子,你们有句俗话说到哪山就唱哪山的歌吗。”

  龙飞点点头表示同意:“异族之间要和平共处首先得学会尊重对方的风土人情。”

  人生最难觅知音,世路茫茫本无心。

  无情未必真豪杰,惜惜相惜英雄情。

  宴会的气氛在二个壮汉粗犷豪爽的踫杯声下越来越热闹,引发这种融洽的是粗中有细的司马龙飞,他看到达伊虽然知道怎么使用筷子,但这两根小木棍在他巨大的手指中始终不听调遣,心里寻思着该怎么帮他,这时达伊正在夹鸡腿,颤颤巍巍试了三次,好不容易夹起不料还没到碗中就掉在桌上,弄得使团所有人都有些尴尬。

  司马龙飞完美救了场,他正好就坐在达伊的右手边,见状捡起桌上的鸡腿往口里一扔,津津有味地几下吃掉,他是天底下最不喜欢浪费食物的人,在荒漠时带沙子的汤也照喝不误,而且他那双大手也玩不太转筷子,见达伊掉了菜,知道如何为俩人圆场了,所以吃完鸡腿立即故意瞪着眼睛大呼小叫:“啊,原来用手吃东西这么爽,达伊兄弟,来,试个猪蹄,味道很不错。”

  说完一手抓着一个大猪蹄,也不管达伊是不是嫌弃他手脏,放了一个到对方碗中,这一举动本无心,但司马龙飞瞎猫踫到死耗子撞上了,因为蛮人吃东西本就这样,一大盆肉全部都是用手抓起大快朵颐,如果有人往你碗里放肉那代表他把你当成了最好的朋友。

  达伊生性直爽豁达,这一块猪蹄让他从心底将司马龙飞当成了兄弟:“老板,撤酒杯换海碗,这小口小口的不痛快,司马大哥,没问题吧?”

  司马龙飞哈哈一笑豪爽地说:“男人舍命都要陪君子,何况是酒,今天咱们大家就一醉方休。”

  达伊乐得站起身,用手撕了半边鸡放到司马龙飞碗里:“好汉子,以后去塞外兄弟请你吃烤骆驼。”

  使团首领的素质当然要高过蛮汉达伊,心想桌面上还有别的贵宾呢,人家不见得喜欢这种吃法,忙挥手让达伊坐下:“怎么这么粗莽,文雅点,别失礼。”

  龙飞笑了笑:“无妨,我倒很喜欢他们的方式,吃吗就得痛快,老爷子,烦您拿刀具吧。”

  相爷老爹戎马一生,多年的军营生涯使他觉得拿筷子用餐虽然斯文但别扭,吃肉还是用抓的来得痛快,所以不但吩咐伙计换海碗盛酒,还亲自去厨房弄来了一堆刀往桌上一放:“自己分,今天没外人,大家可以百无禁忌,喜欢用什么餐具吃东西就用什么,想怎么着就怎么着。”

  使团首领可以说是蛮族中的异类,他的母亲是汉人,从小便教他中原文化,后来请的先生也大多精通汉学,所以他是个中原通,这也是他成为使团首领的主要原因:“我还是比较喜欢用筷子,老板,另开一桌吧,龙堂主,要不这里就留给他们?”

  天佑一直都不愿意跟司马龙飞同桌用餐,认为他太没吃相了:“这个提议好,不然桌上的菜都会被两个彪形大汉抢光,你看,我还没吃就溅了一身油。”

  达伊立即一拍胸脯吩咐下去:“老板,替这位小兄弟拿一套新衣再找个漂亮妹妹好生伺候,账记在我身上。”

  天佑正要婉拒,但看见右将军的叔叔拼命对自己眨眼睛,心里一乐,不能搅黄两个老头的生意啊,立即加码:“多谢您啦,一个小妹妹怎么够,来二个吧。”

  很对胃口,达伊哈哈大笑地打趣道:“要得,小兄弟看上去挺结实,不过也得悠着点,千万别闪了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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